2021年湖北文理學院理工學院專升本民法學總論考試大綱已經(jīng)公布了,缺少參考資料的同學,可以通過考試來進行復習。

一、考試科目名稱:《民法學總論》
二、考試方式:筆試、閉卷
三、考試時間:90分鐘
四、試卷結構
總分100分,本試卷由四部分組成:選擇題占40%,判斷題占20%,簡答題占20%,案例分析題占20%。
五、參考書目
《民法總則》(第二版),王利明,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,2020年8月。
六、考試的基本要求
要求學生比較系統(tǒng)地掌握民法總論的基本知識、基本理論和基本方法,能夠分析各類民事法律關系,并為民法分論、商法等學科的學習奠定基礎。
七、考試范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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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掌握民法的基本概念;
2.了解民法的歷史淵源;
3.理解民法的調(diào)整對象與適用;
4.理解民法的淵源及與其他部門法的關系;
5.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則。
?。ǘ┟袷路申P系概述及內(nèi)容
1.掌握民事法律關系的概念、特征和分類;
2.掌握民事法律關系的要素;
3.理解民事法律關系的產(chǎn)生、變更和消滅;
4.掌握民事權利的概念、特點和分類;
5.理解民事權利的取得、變更和消滅;
6.掌握民事權利的行使和救濟;
7.理解民事義務的概念;
8.掌握民事責任的概念、種類及免責事由。
?。ㄈ┟袷路申P系主體
1.掌握自然人的概念及其民事權利能力、民事行為能力;
2.掌握監(jiān)護制度;
3.掌握宣告失蹤和宣告死亡制度;
4.理解法人的一般規(guī)定;
5.了解法人的分類;
6.了解非法人組織的一般規(guī)則;
7.了解非法人組織的主要類型。
?。ㄋ模┟袷路申P系客體
1.掌握民事權利客體的概念;
2.理解作為民事權利客體的物;
3.了解物的分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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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掌握意思表示概念、構成要素、作出與生效;
2.掌握民事法律行為的概念、特征和分類;
3.理解民事法律行為的構成要件、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;
4.掌握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為、無效民事法律行為和可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;
5.掌握效力存在欠缺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補救與法律后果:
6.理解附條件與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。
(六)代理制度
1.掌握代理的概念、特征及種類;
2.理解代理權的行使;
3.掌握無權代理和表見代理;
4.理解代理關系的終止。
(七)時效
1.理解時效制度的概念、特征及類型;
2.理解期限的確定和計算;
3.掌握訴訟時效概念、特征、效力與種類;
4.理解訴訟時效中止和中斷及最長保護期;
5.掌握除斥期間的概念和特征;
6.了解除斥期間與訴訟時效的區(qū)別。
以上就是2021年湖北文理學院理工學院專升本民法學總論考試大綱的全部內(nèi)容了,想要參加考試的,祝大家有個好成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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