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學習中心:
根據(jù)教育部《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圖像采集規(guī)范及信息標準》教畢指[2017]99號文件要求,同時,也為進一步提高電子照片采集工作的效率和照片質量,即日起我院全面啟用新的電子照片采集方式,原用的采集方式同時停用。
為維護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,以及保證畢業(yè)生信息的規(guī)范性、安全性和準確性,我院網絡教育學生必須按照學院指定的采集途徑和方式,在規(guī)定時間內完成電子照片的采集。未完成電子照片采集的學生,將無法進行學歷電子注冊(不能畢業(yè))。自行通過其它途徑進行電子照片采集而引發(fā)的所有后果,由學生本人負責。
凡涉及在2021年春季畢業(yè)且至今還未完成電子照片采集的學生,請務必在2020年11月8日前通過新的采集方式完成電子照片的采集。
2020年秋季電子注冊備案的新生,可在11月3日后通過新的采集方式進行電子照片的采集。
注意事項:
1、自2020年9月起,未完成電子照片采集的學生,則無法進行學歷電子注冊(不能畢業(yè));
2、在進行電子照片采集前,請?zhí)崆皽蕚浜脗€人身份證;
3、關于“照片掃描批次”篩選項:
(1)標注為0000-00-00:表示截止到當前還未進行電子照片采集;
(2)標注為其它批次的,表示已經完成電子照片采集程序。
4、關于“采集情況”篩選項:
(1)未上傳:表示還未上傳電子照片;
(2)已上傳:表示電子照片已經上傳;
(3)需重新上傳:表示電子照片已經上傳,但不符合電子照片采集要求,需要重新采集;
(4)已重新上傳:是“需重新上傳”中重新采集上傳后的狀態(tài);
(5)已采集(鎖定):表示已完成電子照片采集。
重要提示:除當前“采集情況”為“已采集”的學生外,其它狀態(tài)的學生均需通過手機小程序進行電子照片的采集。
電子照片采集操作流程詳見通知附件,如有問題請與楊華老師聯(lián)系。聯(lián)系電話:010-58806792
電子照片采集操作流程(確定版).docx
北京師范大學繼續(xù)教育與教師培訓學院
網絡教育部
2020年10月21日







